广州尚有一种很怪异的风俗,即如果老夫妻结婚满60年时,再举行一次婚礼,俗称“重行花烛”,又称“再行金婚”。但该习俗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有资格“重行”,如除结婚满60年这个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:妻子原配;儿子、媳妇、女儿、女婿、孙子、孙女、外孙须齐全;老夫妻身体硬朗;家庭经济宽裕。因此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实在不多,所以显得特别珍贵,其礼仪办得比初婚还要隆重。
重行婚礼前,老太太先回娘家小住数日。到重行婚礼那天,老太大如新娘一样打扮,头戴凤冠,身穿大红褂,从娘家坐花轿到达夫家时,出门迎接的不是“新郎”,而是儿子和女婿。老夫妻拜过天地、祖宗后,再行坐席.两老面朝大门,坐在两张八仙椅上。此时堂前鼓乐高奏,喜炮齐鸣,儿、媳、女、女婿、孙子、孙女、外孙子、外孙女上堂叩拜。最后由孙子、孙女送两老进“洞房"。